法律问答

借款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借方一直按双方的商议每月支付利息(有银行汇款凭证),这算不算违约?如何维权?

2018-12-20 20:32: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利息24%符合法律规定,即便约定年利息36%,对于已支付的利息,债务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对债务人主张按36%支付利息的,法院最高支持24%;对于超过36%的部分,债务人已支付、主张债权人返还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一般来说,归还银行借款是不需要再提供借款合同的,只要把资金足额丰入还款账户即可。如果是贷款到期归还,银行会自动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如果是提前还款,借款人可到银行信贷部门申请,信贷人员从台账上往前台发个指令,并打印出交由借款人提供给前台即可还款。
  •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写法: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这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1、违约金不超过20%。
      
    2、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但是逾期还款可以约定高点,逾期本来就是违约。
      
    3、违约责任有很多种,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的就是不约定,法律由法律规定,其实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
      约定的就是上面的第一句。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以约定损害赔偿金,这个可能是个无底洞,但不能太过夸张,因为合同是有原则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是要被法律想方设法限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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