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5月20日晚上在浦东那边租了个房子打算去那边找工作,押一付一的。我付了1000块钱的房租和900块钱的押金以及300块的中介费,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我就说了我住不了太久,房东和中介都说没关系到时候再转租给别人押金一样能退,我就签了半年合同。然后我一直在外找工作住朋友家基本很少回房子住,后来到了6月9日,我跟房东说,我想搬走,我把水电费全付清能不能把押金退给我,他说房子需要转租给别人,转租出去了他就把押金退给我,我说好,于是6月10号房东过来收了水电费把我的钥匙也拿走了。?后来6月20号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我跟房东联系他就怎么也不肯退押金了,还说他花了钱找中介租出去的,所以没有押金退给我,这样我能拿他怎么办?

2018-12-20 20:4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租,房客仍然未经许可转租,该行为构成对合同的违约,同时其转租行为无效,可以直接要求现有的租住人搬出房屋,损失由房客承担;同时,你也可以解除与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否退押金: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房屋的风险。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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