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9年底,原告人张某调至某县劳动局工作,因为劳动局无房安排其一家居住,局领导批准借给张某10000元,由其买房或建自已解决住房问题,2000年底,原告得知被告王某在县城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有三间瓦房要出卖。原告便找中间人与被告协商买房。双方商议房价15000元。原告征得原单位同意后,与2001年4月2日双方计立书面买卖合同。全同载明:王某愿意将自有的3间瓦房以15000元出卖,按出资比例,东侧2间房子归劳动局所有,西侧1间房归张某所有。均由张某居住。合同订立后,被告即将西边1间房腾出来让张某居住。原告接受后,将此房铺了水泥地板,粉刷了墙壁,修了锅灶,安了大门。又在小院子里盖了小厨房。于5月1日搬过。5月18日,原告将房款交给被告,被告则将房产证交给原告,5月22日,原告又于被告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所因为工作繁忙,将原告的费用收取后,并未办理审查。6月4日,被告反悔,要求解除合同,原告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关系。请谈谈你对该案件的认识

2018-12-20 21:0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准备好资料之后,你还需要弄清楚房产过户的流程,否则也会导致交易失败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地产转移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管理部分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不具备条件的房产则禁止上市交易;
    3、 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成交价格、交付时间、房屋坐落位置等内容达成一致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
    5、 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可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 最后,买方付清房款,卖方结清物业、水、电等费用,交易结束。
  • 首先要了解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 房产过户的手续要拿着购房合同和其他身份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登记过户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