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没过户。现因卖方给别人担保。被担保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将卖方告上法庭。请问法院能否将我的房屋查封吗?卖方还有价值比我的这套高房产。

2018-12-21 06:3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不过户只签订协议,其协议是有效的,但房产权利的实现以房产过户为准,不过户的房产很容易发生纠纷,而且,对于一些限制交易的房屋,即使制定的协议,也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制定二手房交易协议,应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买二手房过户后多久交房?
    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
    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 担保合同签订过程中,接受公司担保的债权人,必须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索取或自行查询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二是向公司索取公司决策机关同意对外担保的决议,特殊担保时,需要索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三是对决议进行形式审查,有无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表决人是否在决议上签名。
      债权人如果已尽到上述注意义务,公司提交的决议存在瑕疵时,债权人可以援引《合同法》有关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请求法院确认担保合同有效,公司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反之,如债权人未尽到上述注意义务,则不能援引表见代理的有关规定,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应按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则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追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 二手房贷款担保的相关办理手续为:  
    1、办理渠道:  申请人本人向当地开办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2、办理时限:  最快2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贷款发放时限由当地二手住房过户、抵押登记的时间长短决定。  
    3、办理流程: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房产过户→落实贷款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4、二手房贷款担保申请资料:  
    (1)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职业与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2)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书、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3)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或准入),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银行经审核,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的其他资料。  知识拓展:  二手房贷所需条件及资料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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