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佛某某海某公司在高明商场的一个促销员!我手上只有一份《促销管理委托书》详细如下:因零售业务的需要,我单位要求派驻在商场的促销员某某和某某等人,促销员从属双重管理,一是人员编制,技术,培训,工资,计生,劳动关系归我单位负责管理。二是业绩考核,服务质量则接受商场的管理。有该公司的盖章。还有商场的工卡和我入去做的一张按金。我2006年3至2009年4月。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有参加劳动保险。请问:1我能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要求公司支付每月双倍工资。如何计呢?2社会保险呢?补缴社会保险多少个月?没有工资卡。每次都是个业务过来发现金的。??是了,我和公司已经调解过的了,公司只是叫个新的人事来参加调解。那个人事说要回去问老板,她决定不了。后来调解的工作人员叫我回去等他们公司的答复。一周后没答复的话,就叫我去劳动仲裁。现在一周过去了。我的赢面大吗?大家帮忙一下。急!!!谢谢

3我《鼻息肉》入院时拿了医生开的假单给商场。口头和人事说请假。当我出院后提前说我能上班了。但商场说你打电话给老板。于是我就问老板。她说你这种情况还不能上班的。还说她已另请人。看那人做得如何才算。让我等。就一直没有给我电话了。之后商场叫我回去办离场。我没有去办。因我还要劳动仲裁。我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仲裁
2018-12-21 08:0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有些证据要自己举,有些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主张得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时效问题得考虑。
    4.不同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解决。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资纠纷的表现形式:
      
    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一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上述意见供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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