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5月8日环保局对拆迁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1年7月二手房东开始转让店面

2011年9月5日承租方未知拆迁批复下接手店面(转让费2万+2011.9.5~2012.4.12租金)

2012年7月27日国土资源局出了批准征收土地公告

2012年7月拆迁办上门登记拆迁事宜。

2012年12月31日公告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3年03月26日公告正式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告之日(即)起开始征收实施,签约和搬迁期限为90天,但在前60天签约并搬迁完毕有相应奖励。

2013年4月12日租凭合同到期,一手房东不再续租店面,亦不给予任何拆迁补偿给承租方。

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合理合法:

二手房东在批复了拆迁的情况下转让店面给我

一手房东在店面已经正式通知拆迁,正式拆迁公告是在租凭合同期内的,即不给我相应拆迁补偿,也不续租店面给我,拖着不拆迁,想独吞拆迁补偿。

?

现在我想要求如下,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房东不续租店铺给我,补我转让费与我当初自己装修费

房东续租店铺给我至实际拆迁期,补偿我应得的拆迁补偿(包括搬迁费、装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非住宅房搬迁从业人员补助以及附履物补偿如宽带网移装费、空调拆装费等)。另一点,拆迁办本来年前通知二月份(即元宵前后)拆迁的,那时房东就说拆迁只会补我搬迁费,其它装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会给我,叫我想都别想。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该如何协商比较合理?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给点实际性的意见,尽量详细点,在下感激不尽!

2018-12-21 08:17: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需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无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以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建议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拆迁的房屋是私房的情况
    如果是私房,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
    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简单说明是农村房子,经过拆迁后从新盖的楼房,没有交征地税,也不能上市买卖的房子。所以在房产证、过户上会有诸多不便。
    小产权房也只能本村村民购买。想要交易,但不能过户,签署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
    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并且不具备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如果遇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跟法律保护。
    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行为,只能付全款或者分期付款
  • 个人拟定一份店铺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应。
    商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
    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店面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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