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蔡某与2007年合作。因为业务发展顺利与2011年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公司登记时股东分配为40:60,我是60.他是40.但是自从合作以来,他的投资比例从未超过25%。今年因为某些原因他要撤资。要求我出现款收购他的股份。公司资产现有100万左右,那是不是按公司股东分配我要出资40万元才能收购他的那份股份。而不是按他实际的投资比例来收购呢?

公司并购
2018-12-21 10:3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多少?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条 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 公司股权收购流程回答如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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