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借款抵押合同中的担保栏内签字了,但是此合同没有任何担保人的条款,而且现在的借款人因经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履行合同,这样的合同,担保人将要承担的责任如何,急盼.谢谢!

合同的具体内容是: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方:?

抵押权人: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500000.00大写:伍拾万元,为保证按时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和价值

1?名称:某某正在筹建的一幢房屋,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的土地及房屋,土地证号为??号;

2?价值:750000.00(柒拾伍万元整)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2012年,自2012年6月17日起,至2012年10月17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计算

甲方向乙方借款利率按2分计算,利息从甲方借款的伍拾万元中一次扣回乙方.

第四条抵押物的处分

本合同期满,甲若不能还清欠款,乙方有权将某某号土地证,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房屋价格为750000.00元的房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保证将产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若在合同期内,甲方按时还清欠款,甲方将撤出该抵押物,抵押物归甲方所有.

除房屋抵押外,甲方将在10月份回收的建房资金(甲方客某某:400000.00元?某某220000.00元及某某220000.00元)作为还款来源.

第五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担保人:

2012年6月17日

抵押担保
2018-12-21 14:2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和担保人协议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借款协议纠纷,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如果你没有和债权人约定担保的内容及时间 ,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的话,那么为连带保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2.如果你承担的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可以要求让你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担保法解释》相关规定,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延长了履行期限,那么你只要在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及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可。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 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按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即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2、连带保证,即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情况。
      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解决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而且协商解决简便、迅速、耗费少、便于执行,因而是一种常用方法。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利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法院一定要及时、正确地审理案件,解决纠纷,不要久拖不决,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利益。  
    2.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  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不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权利。因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解决,不要超过时效限制,使自己丧失胜诉权,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3.聘请法律顾问,帮助自己解决纠纷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合同当事人可聘请律师参与纠纷解决,给自己出谋划策。因为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精通法律,聘请其作自己的法律顾问,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在担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担保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应由变更以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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