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东西向退货,我实在是用不上,也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可是商家不给退,态度还不好,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8-12-21 16:1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家不同意退货,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保留小票等单据,买贵东西了,商家不给退,如果达不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是不能退货的,即只要显失公平的,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货。在商家购买物品,与商家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
    价格是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样的商品,不同的商家可能会确定不同的价格,只要消费者接受了该价格,就不能随意要求退货。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退货,七日后,商品有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有商品存有欺诈、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 因己方原因想退货,那么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己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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