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麻烦帮我看下婚内财产协议内容有效吗?法律会支持吗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登记,具有合法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经理智、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于?????年按揭购买的位于?????省?????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共计???????,首付人民币????????,系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所购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婚后共同还款。现因甲方存在过错给乙方带来伤害。作为补偿,甲方自愿放弃该房屋产权及房内全部物品、设施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甲方付清。

二、双方于?????年按揭购买????????系列汽车一辆,车牌为????????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之时,车贷仍未付清,则由甲方付清。

三、甲方以个人名义签字的借款、贷款的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于乙方无关。

四、1.如果甲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2、如乙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五、乙方取得财物必须仅限用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成长需要费用。

六、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清楚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七、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无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18-12-21 18:1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结婚时,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同时该协议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婚内财产协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
    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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