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07你年买的房子,在010年底拿到房子的,当时我?是按揭的,由于开发商破产,他证件不全导致我?到现在房产证,土地证都没有,现在我购房合同和收据都没有怎么办

2018-12-21 18:5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没有房产证房子不能抵押贷款。个人房屋抵押需提交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如借款合同等)(原件);
      
    5、抵押合同,如系最高额抵押需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分丘图纸(原件);〔由房地产测绘队出具〕
      
    7、其他必要材料,如:
      ①个人自建的房屋抵押,应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由国土局出具)
      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抵押的,需提交经济适用房上市核准证明(原件);(由行房产局行政审批科出具)
      ③房屋存在抵押权顺位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已知房屋存在抵押权顺位的说明(原件);
      ④抵押未成年人房产的,监护人还应当出具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承诺(原件)。
  • 一般来说,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是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不过,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
    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具体还看合同上市怎么写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走。其实,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
    什么是呢?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时,你的产权证上面会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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