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58岁,农村人,在深圳一家公司当清洁工,因不服公司无故辞退我,申请劳动仲裁。可是仲裁办说我超过了退休年龄,不受理。之前咨询律师时说有规定我这种是符合仲裁条件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然后拿不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诉讼,又因为我这家公司的总部在另一个镇,这边只是个分厂,没有工商登记注册,法院说只能告法人个人不能告单位,且要法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我根本没有办法拿到,也没有经济实力请律师。我现在连6月和7月的工资都没拿到。只剩几天的诉讼期了,要是立不了案,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拿到工资,其他赔偿更加不用想了,请帮帮我吧。心急如焚。。。。。。

仲裁
2018-12-22 11:5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并且辞退我,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讨薪方面的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
  • 关于社会保险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程序规定程序是什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务派遣过程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对象是劳务派遣公司。
    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
    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注意,需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