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小孩是2002出生的当时没有来得及去医院,就在附近小诊所接生的,现在小孩要迁户口,当地派出所要小孩的出生证明,想了解一下,想我小孩这样的情况,怎样才能办理出生证明?谢谢

2018-12-23 17:5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孩子还需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的,虽然父母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但是也是孩子的父母,所以必须要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 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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