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个情况?我父母在我婚后买了套房子?一开始写的他们的名字?后面改成我的名字?现在购房合同还没签?之前我父母没有签只赠与我的协议?我想问可以签完购房合同再去办理赠予我的协议吗?这样的话是不是我老公就不能在购房合同上签字?但现在签合同不是都要让对方提供之前没有买过房的证明吗?那如果他只提供证明?但不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这样后面再去办理我父母赠予我的证明还生效吗?会不会因为他提供过这个证明?房子就有他的一半呢?还是只要他没在购房合同签过字就行?就是怎样才会有法律效应

问题补充:

那请问现在还没签购房合同?是不是购房合同上也不能签他的名字呢?不是要提供他曾经没有买房的证明吗?如果房子没有他的那一份?还要提供吗?还是说就算提供了证明?但只要购房合同上没签字就行呢?另外签购房合同只需我的名字吗?不用写我父母的后然后再办赠予吧?如果要登记已婚或者要提供结婚证登记?会对其有影响吗

2018-12-23 18:14: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18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该说这一条规定的非常清楚。对于你的咨询的事情来说,最关键的是分析确定当时赠与合同有没有具体确定。当然,没有书面的赠与合同,但口头的合同也算。对于当时口头达成的协议有没有指定归一方的意思,现在的判断依据只能依靠其他因素了:我认为这个房子还是一方的房子。两个原因:
    1、房子实际确定登记在了一方名下;赠与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是双方行为。探求当时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赠与合同当事人的表述非常重要,除非另一方有相反的证据

  • 一、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双方签订协议,离婚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若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若是协议中约定有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是没有完全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理由是对方为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义务。
  • 果没有特别约定,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父母赠与的房屋如何处分的问题,局提解答如下:一,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
    三,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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