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的采购合同,我们公司拟定完盖章传给对方了,对方没有回传,而且合同规定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我想问一下,这个合同算生效吗

2021-02-26 09:5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当然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
  • 当公司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当事人时,体现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之一就是以加盖印章进行。采购合同上只盖了章,而没有经办人员签字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这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行为,采购合同就属于有效的合同。
  • 合同的签订不是必须是一式两份吗,只签一份的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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