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实习期一个月,签了合同书标明不干满一个月不发工资,如今做了20天要想离职,企业只帮我百分之五十薪水可是我说我再次干满一个月吧,企业也无需我了,我该该怎么办,最终我没愿意。有支配权申请办理要回所有薪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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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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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不发工资的,离职的话可以找对方协商拿回工资,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可以找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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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工资的,离职的可以试试找对方协商拿工资,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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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