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
2021-02-27 15:5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6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不存在特殊情况,90%以上都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加第二次起诉一起时间是3个月到1年左右。
  • 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