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村现在因为分地每个村民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是这个土地是只集体用地,没有个人房产证的以后。所以呢现在要盖房子我们村有一个集体代表为我们签订一下建设合同,其中有一项是要付款的,现在村民是委托一个人(村里出纳)收好钱之后再统一按工程进度付给建筑商。请问这样的收款我们合法吗?如果不合法那我们要做什么手续才能做到合法呢?

2018-12-24 06:4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看您要买的房子属于什么性质,从你的字面上理解应该属于单位产权,俗称大产权。如果是这样的话:
    您的收益是房价比较实惠,价格比较低;
    您的风险也会有一些,产权这个问题国家不一定会承认,如果自己居住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以后出售是一个比较大的麻烦。
    另友情提示: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
    至于能不能买,我无法帮您选择,只能说您自己选择。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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