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探视权,我离婚一年了,想接孩子住几天,想见孩子他也不允许,离婚时写协议书的对象随时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现在他不让我见孩子,说我没有权利。

离婚
2021-02-27 21:54: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探视权属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法定权利,一般在离婚时作出约定。如果已经约定,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起诉然后再申请执行。 3月份刚离婚,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不好变更。
    但如果你的条件优于男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男方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孩子也是原因之一,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但如果有新的男友,最好征求一下意见为好。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天甚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