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09年12月到原单位上班,2010年7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
合同
并投保。现在我离开原单位,是否可以对09年12月至2010年7月之间没签订合同的期间,提出让原单位给我双倍工资补偿的要求?另外,我是今年8月底解除的劳动合同,原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一个月的补偿?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4 07:58: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第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当事人因为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不服诉讼裁决,具体解决如下: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做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行成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
劳动关系
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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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发80%工资,合理吗?
协商不好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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