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独自经营产生的债务想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适用于新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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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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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名义所借的债务,如果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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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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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