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你好,如果不给工伤,可以打官司吗?

2021-02-28 11:58: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工地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算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老板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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