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3月16日入职的,试用期两个月,5月份的工资是按试用期的工资开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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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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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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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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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