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是借贷人,但是他天天给我发恐吓信息,还有打电话骚扰,严重影响我的生活。我应该去找哪能管这个事?严重泄露我的个人信息。说是借贷宝的。我应该怎么办

2018-12-24 10:5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电话骚扰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损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网上被泄露个人信息怎样维权?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商删除该侵权信息,如果该网络服务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对被侵权人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网上被泄露个人信息怎样维权?   如果有人未经他人许可利用网络将他人信息公开,给他人生活造成影响便侵犯了该公民的隐私权。   
    (一)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商删除该侵权信息;   
    (三)如果该网络服务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对被侵权人损失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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