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关于物业公司和业主没有签合同物业服务不到位我们业主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

2021-03-02 07: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法定义务,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要求减收物业业务费用或要求返还多交的物业业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业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是入住后就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收费,入住收费并不是天经地义的事,物业公司必须尽职尽责为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才能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物业费用。
  •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
    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 如果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但是业主却单方拒绝缴纳物业费,业主是要补交物业费的;如果说是物业公司违背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一般还是需要补交的,但是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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