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求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于1月7日起草,至今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和其他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延长了多长时间?

2021-03-02 17:5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人员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处理时间一般为45天,最长不会超过60天。
  • 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天内处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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