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不想要对方的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21-03-03 10: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对方执意不离婚的,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离婚。一方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管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执意不离婚的,也就是说无法就离婚问题与对方协商一致,直接去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这一事项也就不存在完成的问题。那么双方也就不能以登记离婚的方式来离婚,那这个时候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