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想咨询下员工政策外生育第三胎能不能享受公司的产假。公司要求员工休无薪产假,不发放产假薪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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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批准。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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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国家只开放了二胎政策,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超生第三个孩子,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不能够享受带薪产假,还要面临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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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休产假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任何公司单位都不能剥夺。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无条件地批准。法规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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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