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员工不去公司搬迁怎么处理?

2021-03-03 15:3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搬到外地而劳动者不愿随往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2年不满
    2.5年就是
    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
    2.5年不满3年就是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上一个月工资。
  • 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但如果实际工作地点发生变化,需要和劳动者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果公司单方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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