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聘用事宜,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年,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都未书面提出合同终止的要求,既视同本合同有效,自动延长执行壹年,以后亦同。

(二) 工作内容:甲方聘乙方为 ,以及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 劳动报酬:乙方工资 元/月,包含保密费60元/月,房补70元/月,餐补70元/月,岗位津贴、绩效奖等,其他报酬按照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四) 劳动纪律:乙方在聘用期不得从事甲方以外的任何业务活动,乙方接受甲方培训后,如终止合同,需交纳违约金一万元整;三年内不得在郑州市从事相关工作。

(五)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聘用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工作交接清楚,教师所带班级带完至课程结束,违者不再发放未发放工资,不退保证金,为保证此项条款能够顺利屣行,每月在工资中扣保密费人民币60元,扣至1000元为止,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把本合同上缴校长办公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六)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在以下节日安排乙方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工作时间满一年,可享受1天带薪年假,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

(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4 20:4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没有关于培训的法律条款,但是劳动合同法有培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规 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 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违约时,劳动 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上述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于培训费和违约金的数额 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单方终止合同的,是违约行为,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赔偿。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运输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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