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父母和孩子5岁时离婚,离婚已经20多年了。在此期间,根据离婚协议,对方没有履行任何抚养义务。现在孩子对对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2.在同样的情况下,孩子有对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吗?3.在同样的情况下,孩子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也就是母有抚养义务和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
2021-03-04 16:2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因此,为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法律为他虚设了主体位置,保留他应继承的份额,是符合我国养老育幼的优良传统的。
  • 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
  •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