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房产证是集体土地不能过户,私下买卖写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2018-12-25 05:5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简单说并不是某个村民自己的,而是全体村民的;虽然国有土地一样是只要使用权,但是这个是全国人民的,所以流转的范围就比较广,等于可以自由买卖;集体土地仅限小集体内,所以买卖就有了限制。集体转国有的程序行政一般只有省一级政府才有审批权,个人房产一般是做不到那么大的流程的。
  • 开具房屋租赁发票可以不用带房产证的;因为房产证不是关建,缴税才是主要的:因为税务局只管的是收税,一般是不会收看房产证,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是可以开具租房发票的。
    只要有租房协议,并且租用协议上有租金,税务局就看这租金是多少,该收多少税金,(这才是关建的)所以也是可以开发票的。
    并且还有一些出租房产是属按揭购房,房产证在银行里,但他们同样是将房屋出租的,也是没有房产证,还是一样的开租房发票的。
    所以可以不用房产证,一样开租房发票的。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买卖?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小产权证,原则上不允许买卖。国有土地才可以交易或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买卖问题。

  • 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  
    2、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约的标的可能、确定或可确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假如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管理部分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因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无法按照约定进行所有权的移转,因为依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必须以法定登记机关的物权移转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变更物权归属始终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类合同的标的在客观上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债务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履行的状态。基于这一原因,也可以确定此类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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