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前任公司离职,做了两个月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所以离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后帮前任公司的合伙人做过一点事,客户是合伙人拉给前任公司的,现在合伙人不让前任公司做了,叫我帮忙做了一些设计,前任公司跟合伙人散伙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经济纠纷,这种情况,我有事吗

2021-03-05 18:5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辞职不给辞的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