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孕期休病假当中,孩子早产了,那产假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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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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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一般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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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国家规定一般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次怀孕七个月就可以申请了。国家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必须享受的休假: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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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