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父母付XX,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如果以后离婚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后一起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前怎么确定首付款是父母明确资助子女一方的资金款项,就算婚后加名字首付款也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
2021-03-06 09:5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种情形是,婚后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若是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情况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购买房屋时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然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还贷,则按份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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