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的,生育双胎,产假刚满,因喂养困难可以申请延长产假到十二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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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产假原则上是不能延长的。按国家规定,普通职工顺产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上过年、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你有权多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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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法律规定还不适用一年。未来是否可行,要看具体法律规定。产假的天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各地方可根据,相应政策在98天的基础上进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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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产假和产假一个是产前休的假,一个是产后休的假。产假是法律规定必须享受的假期,而待产假是可以享受的假期。薪资待遇也有所不同。他们的假期的长短也不同。产假一般是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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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