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公司已工作9年,累计欠薪20万元,因公司资金不足破产重组(已经法院),新公司接管,我不想在继续做下去,请问1、我如何尽快得到欠的工资。2、如何得到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7 05: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这里所说的合同应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也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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