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婚后加上儿媳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房子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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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他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子的归属: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只需要写有名字的一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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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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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其自愿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就表明自此该房产将属于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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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