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酒店前台工作了9天,应聘时说的是7天实习期内不做了就没有工资,现在我做了9天,不做了,店长说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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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讨薪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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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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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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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