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在厂里受伤了,老板付了一两万的医药费后说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说买了保险让我们找保险公司赔偿,前两天由于费用跟不上,医生要求出院,现在厂里修养,但是老板说他现在没有责任了,赶我姨他们走,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1-03-08 02: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有社保的可以先去做工伤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解决。
  • 职工工地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算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老板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职工发生工伤出院后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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