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时候有三个孩子,老三判给了男方,当时说好可以看的,现在又不让看,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08 09:0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女方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
    2、协商未果的话,女方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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