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间二手房,把房子的全部交给了房主,但他迟迟不帮我们过家。买卖合同说明即使两个月不帮我们过家,即使违反合同,他也因各种原因没有时间来。我们该怎么办

2021-03-08 11:2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如果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首付款,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房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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