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得到的补偿是按照上海市最低标准工资来算还是按照底薪来算,另外是当月的工资算进去还是不算进去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5 15:1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吗的问题,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
      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养老保险、医保等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发给劳动者的福利,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这些福利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 每个公司的算法都不一样,假设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为1800,那总的有以下三种:
    一:1800元除以30天或者31天,约等于60元每天。(周末也有工资的)
    二:1800元除以
    21.75,约等于
    82.76元每天。(周末没有工资,算工作日的平均数的)
    三:1800除以22天或21天,约等于82元每天。(只算工作日的)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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