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某个单位工作了将近14年,前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投保,现在公司裁员,法律规定可以强制要求公司补充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8 17:4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应该支付被裁人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们公司不把奖金津贴计算入内,是不对的。至于你的购车协议,没有什么违法之处,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您好,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诉讼时效内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你这个情况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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