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更改我的工作地点,寄来调动通知书,我没去仍然在原地址上班,公司又寄来2次旷工通知书,我都回信让单位和我协商,没有人找我,请问这种情况公司以旷工为由扣除我工资,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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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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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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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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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