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厂里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我上了两天全部都是培训,后来不想去了,就直接走了,这样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5 16:4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不仅要签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有多少个月都是有讲究的。使用员工就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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