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我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年,工作中没有违反纪律,企业因企业经营效益差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与企业没有协商解除,现在企业经营正常,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结果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9 17: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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