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1月怀孕已三个月多却被公司强逼解雇了,12月7日申请了劳动仲裁,12月13日短信收到劳动仲裁已受理案件的通知,2017年1月4日短信收到了开庭通知日期居然是2017年5月16日,却刚好是我的预产期月份,请问各位律师,这合理吗?我当时申请劳动仲裁也写清楚了孕期时间,为何劳动仲裁还作出这样的安排。法律规定不是案件受理了至少2个月结案的吗?万分感谢各位律师的回复!期盼!

仲裁
2018-12-25 19:3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仲裁后,拿到开庭通知书了,开庭时需不需要聘请律师完全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可以请律师也可以自己亲自去开庭,都是可以的。

    律师的收费各地是不同的,比如一线城市一般收费5000元到30000元的居多;内地县城2000元到5000元的居多。

      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对于工伤比较专业的律师,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自己或家人跑腿执行,也是一样的。

      例如: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本表有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提供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元部分4%~5%元—元部分3%~4%元—元部分2%~3%元—元部分1%~2%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半个月左右就能拿到裁决书,劳动争议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一般结案是45天,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能会延长一些时间的。
    法律依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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