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当初被欺骗来到这家制鞋厂,老板是个社会人,很黑,我的身份证被扣了,被胁迫接受低待遇的工作,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9 11:4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分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附:经济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由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在对方并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的,它只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几方面的问题和应对方法。  由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在对方并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的,它只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用人单位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由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在对方并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  
    (2)企业和劳动者在有关限制条件上有较大区别。  
    (3)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上要合法。  
    (4)解除劳动合同成本问题。  应对方法:  
    1、善于利用劳动者的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2、慎重使用除名、开除和辞退;  
    3、完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4、充分利用协商一致与期满终止的原则;  
    5、解除程序的意识增强。  
    6、要通过相应措施预防劳动者的被动解除;  
    7、善于利用30天的问题;  
    8、重视员工提出解除的签字问题;  
    9、合同解除要确定职能部门;  
    10、解除主体应该与劳动合同主体相一致;  
    11、全面思考利弊;  
    12、力求期满终止,避免争议发生;  
    13、防争议早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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