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于4月5日被车撞,当时我父亲在路上正常行走,一辆轿车打滑将他撞伤,并同时撞损另外3两停在路边的轿车,事后司机丢车逃逸,这辆车后经交警查询得知未年检、未上保险,现在人已找到,交警告知对方没钱,车是2月前刚花3K买的二手车,我们怀疑是有人顶包。我父亲在ICU,全身多处骨折,脾脏摘除,现在病情危重,我们以自己垫付治疗费13多万元。想请问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麻烦尽量回答的详细一些。谢谢

2018-12-25 23: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赔偿如下:  交通事故中一旦肇事司机逃逸就得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行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可以直接要肇事司机赔偿三轮车以及其他损失!
  • 撞伤人逃逸后仍需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1.交强险赔偿,本案交强险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0000元,如果造成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其他保险,如果司机购买有其他方面机动险,可以按约定的项目和受益进行赔偿。
    3.如果上述赔偿金额没有对伤者的正常医疗费用等项理赔完,则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4.具体赔偿的金额数,要按正常的治疗、伤残的程度、以及由于事故造成的必要花费等等因素决定。
  •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先由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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